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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“消废”之忧

时间:2009-10-31 23:42来源:《读者》(乡土人文版)供稿 作者:程勇华 点击:
随着城市居民收入的提高和消费意识的加强,许多假冒伪劣商品已在城市无立足之地,可令人担忧的是,城里无法立足的假冒伪劣商品正通过各种渠道流向 农村 。所谓城里不要,农村走俏,尤其在城市消费维权运动日炽的同时,假冒伪劣商品大有展开上山下乡运动之势

    随着城市居民收入的提高和消费意识的加强,许多假冒伪劣商品已在城市无立足之地,可令人担忧的是,城里无法立足的假冒伪劣商品正通过各种渠道流向农村。所谓“城里不要,农村走俏”,尤其在城市消费维权运动日炽的同时,假冒伪劣商品大有展开“上山下乡”运动之势,使得农村大有可能成为假冒伪劣倾销之地,而农民有可能成为无奈的“消废”者。
  
农民无奈“消废”
  
    去年初,山东泰安的一位靠种葡萄为生的李先生在街头买了一批农药,为预防虫害,前段时间给葡萄喷打了农药,哪知不久就看见很多葡萄上出现了褐色斑块。他心里一愣:坏了,农药质量有问题。有斑的葡萄在成熟期会胀裂及至烂掉,眼瞅着葡萄要减收不少,但又感到很无奈。如今的李先生一再叹气,提起那售假药的人就咬牙切齿。
  
    农药瓶子上的“骷髅头”不能伤人性命,却伤透了农民的心。据报道,2004年浙江余姚、上虞两市发生了一起特大“假农药案”,5600多户农户因使用某公司假“稻卷宁”农药,受害稻田的面积达到15000亩,损失900多万元。虽然案件已在2005年了结,责任人也被判刑,但留在农民心里的伤痛却至今难以抹平。
  
    有工商管理人员曾形象地将假农资概括为“新三无”,即“无准生证”——部分农资产品根本没有获得相关许可,就偷偷摸摸地生产和销售;“无户口”——一些假冒伪劣农资借假牌子、假产地、假厂家悄悄上市,实则“挂羊头卖狗肉”,根本就是“黑户”;“无健康证”——部分农资生产源头质量就不合格,以次充好、以劣充优,这是坑农害农的顽症。
  
    由于“三无”农资禁而未绝,现如今,农民购买农资总抱有这样的心态:你凭良心卖,我靠运气买。
  
食品“消废”堪忧

    今年,笔者春节回老家,看见老乡家办喜事时喝的啤酒居然是过期啤酒。笔者说过期了,不能喝,老乡们却说,农村都是这样的,管它过期不过期!
  
    老乡们说的都是实话,劣质食品流向农村,农村市场成为食品安全的盲区,大有成为“消废市场”之势。不法分子将劣质食品大量销往农村集贸市场和小卖店,而农民往往成为最终的受害者。
  
    由于农村收入远低于城市,农村消费者购买食品的价值取向主要是“价格优先”。据调查,农村消费者中,74.4%的人回答会适当考虑食品安全问题,但43.7%的人仍首选价格便宜。农村市场对低价食品有着较大需求,购买渠道主要是自由集市和小卖部。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,农村居民的投诉率又极低。
  
    加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十分薄弱,市场监管缺位,农民购买食品既不查验相关证照,又不索要销售发票,致使一些“三无”食品、过期不合格食品以及被城市市场拒之门外的食品普遍流向农村市场。调查表明,在农村市场经销的食品中,65.2%为自产自销,46.1%来源于流动摊贩;散装食品所占比重达30%以上,其中散装糕点、散装熟食、散装干果的比例达到50%以上,散装酒高达80%;23.8%的包装食品没有标明保质期,19.2%的店主对过期食品选择降价销售;生肉销售大多没有保鲜措施,落市后第二天继续拿出来出售。
  
“挂羊头卖狗肉”
  
    目前农村电器市场傍名牌之风盛行,一些商家“挂羊头卖狗肉”,欺骗农村消费者的事件时有发生。有许多农村,“挂羊头卖狗肉”的情况主要有四种。一是张冠李戴:一种标注深圳市康佳卫厨有限公司生产的“KAN-CA”双桶洗衣机,把“康佳”字样作为突出标志,让人以为是“康佳”生产的。经查,这种产品其注册人并不是深圳市康佳卫厨有限公司。二是形似神不似:一种名为“小天使”的洗衣机,在其外包装上显著标示“小天鹅(香港)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出品”,其包装下半部分是两只飞翔的天鹅,再看其包装底部一行小字标明产地是浙江慈溪市,这才让人明白洗衣机不是无锡小天鹅生产的。三是拉大旗做虎皮:执法人员在一家电器经营部看到十余种品牌的饮水机,这些品牌个个听起来如雷贯耳,有“美的”、“海信”、“TCL”等名牌。再看说明书,原来这些饮水机绝大多数又是浙江慈溪生产的。更可笑的是燃气灶也纷纷傍起了名牌,于是农村市场上又出现了“海信王子”、“上海小天鹅”、“菲利浦”等等诸多名牌燃气灶。四是组合出新:A名牌+B名牌就成了新名牌。例如,“海信+高清”成了所谓“海信高清”DVD,“美的”+“爱妻号”成了“美的爱妻号”抽油烟机。
  
    其实,除了家电以外,假冒伪劣服装也一样,打着各种名牌横行于各乡镇街店与地摊。
  
农村为何成“消废”市场
  
    有专家表示,近些年来,随着人们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市场的不断规范,一方面工商部门在城市消费市场的执法力度加大,重拳打假之余,也使城市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大大提高,使得不法企业和黑心商贩日益无机可乘,只能将假货、劣质产品转移到农村消费市场。毕竟农村消费市场还有一些执法的“盲点”,并且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要差一点,导致目前农村消费市场逐渐暴露出许多坑农、害农问题。
  
    还有专家认为,造成目前农村消费市场出现诸多问题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。首先,正规消费场所在农村消费市场缺失。受传统观念影响,农民消费者仍习惯在村镇农贸市场、村镇内的代销点等地方消费,这些消费场所虽然质量难保,但价格便宜且可以“杀价”。相比之下,农村的超市很少,即使开起了小型超市,其竞争力往往还不如食杂店。由于农民自身购买力有限,大型生产商、零售企业也不愿轻易去开拓农村市场,这无形中为劣质、假冒产品提供了“土壤”。其次,有关部门的日常监管力度仍有待提高。在农村的一些饭店、商店,并不缺从工商、卫生等部门办理的许可证,但由于相关部门对这些消费场所的日常监管力度、密度不及城市,使得这些经营者同样在日常经营和进货过程中产生了侥幸心理,打擦边球,但最终坑害的还是农民。
  
农民维权之难

    据报道,去年夏收时节,河北省献县十五级乡尹店三村的孙先生等14户农民的100亩田,因使用劣质化肥导致严重减产。农户把事情反映到县农业局和工商局,虽然化肥已经被鉴定为不合格,但是一直没有结果。
  
    县工商局表示:没有办法对销售者进行处罚,“因为我们没有处罚的依据”。原来按照有关规定,鉴定抽样一定要由双方当事人和职能部门签字,否则是无效的。而此事受害农民是自己拿着化肥去化验的,没有销售者的签字,而且销售者也已经不卖化肥了。
  
    县农业局也表示了委屈:“我们的执法权有限。”虽然他们根据《肥料登记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对销售者下达了处罚通知书,但因为并没有在销售者的小店内发现化肥,所以当对方对劣质化肥的出处提出质疑时,也没有办法进行处罚。
  
    就这样一桩事实简单清楚的案件,只因销售者将劣质化肥转移,就可导致两个行政机构无法对其进行有效惩罚。
  
    有专家认为,当前,农村假冒伪劣横行,与经营授权和监管层面的混乱无序有很大关系。在监管层面来说,政府管理部门在对农资企业进行管理的过程中,时常出现因管理主体分工不明、职责不清而造成管理混乱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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